塔吊租赁信息
也是一种对讨薪者赤裸裸的恐吓:谁再敢以那些方式讨薪,将讨薪当作反恐演练对象。谁再以跳楼秀的方式引起关注,公安部门就会把他当作恐怖分子,以对待恐怖分子的方式进行毫不留情的打击。
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向公安局表示,广州市人大代表近日视察该市公安局迎亚运安保工作时。前段时间广州公安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反恐演习,反恐演习所用的假设多次是以 “ 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 刘小钢说:作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觉得公安部门这么做不太好。
记得前年媒体曝光了广州地铁 1.8 万员工家属免票的新闻后,广州的反恐举措总让人感觉非常怪异。该公司老总曾解释说 “ 让地铁家属免费坐车是为了反恐 ” 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让地铁家属免票跟反恐有什么关系,这是哪门子的反恐逻辑,哪个国家有这样的国际惯例?
公安部门并不缺少对真实恐怖活动的想像力。反恐演练,社会并不缺少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当然应该以真正的恐怖活动为对象,模拟真实的恐怖场景,为什么要以与恐怖不太相关的讨薪为对象呢?
一般是以破坏社会秩序和制造混乱与恐怖为目、以极端方式进行毁灭性攻击、滥伤无辜的行为,恐怖主义活动。恐怖主义者是站在社会对立面的敌人。而讨薪不是如此,比如媒体常报道的跳楼秀讨薪,并不是为了制造恐怖,而仅仅是一种寄望引起社会关注的姿态;目标不是破坏社会秩序,而是讨回自己应得的工钱;不带有任何政治倾向、宗教狂热和意识形态偏执,取向非常单一和现实,就是为了讨回他血汗钱。可以不顾他被逼无奈,可以无视他动机,将其描述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法律框架中严惩他但他绝不是恐怖分子啊,讨薪也绝不是恐怖活动啊。
潜意识中是把那些站在高高的塔吊上讨薪的人当成了恐怖分子,公安部门为什么要将讨薪当成反恐演练对象呢?这暴露出他骨子里对讨薪者的厌恶和反感。并通过将他当成反恐演练对象,将他所痛恨的讨薪者污名化了对讨薪者的痛恨远高于欠薪者,欠薪者再可恶,并没有损害他利益,并没有影响他政绩,可讨薪者跳楼秀之类的行为则影响到造成了交通堵塞,形成了丑闻效应,影响了地方形象等等。所以他恨之入骨,广东局部人大代表曾建议加大对跳楼讨薪的严惩,将他关起来劳动教养。而当地警方也早就声称会严惩跳楼秀者。
而在警方眼中,恐怖分子是公共秩序和警方最大的敌人。讨薪者也成了这样的人,所以会选择将他当作反恐演练对象。就好像把不与政府合作的人污名为 “ 钉子户 ” 和 “ 刁民 ” 一样,视讨薪为恐怖主义也是一种污名,一种妖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