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信息
我市城管局、建设局、劳动保障局、投资促进局、呈贡新区管委会和呈贡县分别承办的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并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建议的6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5件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2月10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详细汇报了办理情况。
370个在建项目
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2009年,我市主城区建设工程项目达到370多个(项),建设工程投资187.9亿元,根据杨宏代表提出的185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的建议”,市建设局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创新工作,加大了日常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力度,截止目前,我市今年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
2009年,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雨季、国庆节期间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以上对桩机、塔吊、施工电梯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安全隐患排查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各类专项安全检查中,检查安全隐患4300多条,整改4085条,整改率95%。加强了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跟踪检查,始终坚持检查出来的问题坚决整改,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建设工程“百分之百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市建设局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纳入质量监督管理,坚持“百分之百”公开招投标,从制度上使用有实力、有规模、有竞争力的施工队伍,按照“三化”要求,做到建设工程“百分之百不留重大质量隐患”;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市建设局还成立了“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督察组”,在二环快速系统改扩建工程中,由1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督查组不分昼夜在施工现场值守,对二环快速改扩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严格把关,现场处理出现的各类情况,保证了二环快速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009年以来,市建设局不断加大对基础实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主体责任的检查,规定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工程”和重大隐患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将严厉问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拒不执行国家质量、安全管理强制性规范,从重从严处罚,并记入市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在昆明市建设信息网公示,情节较为严重的,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并清出昆明建筑施工市场。
今年以来,我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8家,分别为:云南金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良县南羊建筑公司、云南明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东川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江东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同兴建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金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建筑工程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市建设局拟出台《昆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同时针对昆明城市建设工地点多线长,施工场地的环境复杂,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少等情况。计划采用TD-SCDMA无线视频器跟踪监管施工现场,此设备安装在某一施工现场的至高点上,就可通过平台视频或手机对该施工现场进行跟踪监管,计划年底完成准备工作,2010年初试运行。
我市将投入4000万
新建135座公厕
我市将从今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再投入4280万新建公厕135座。陈述平等两位代表提出的《加大昆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力度的建议》(第322号)在办理中得到很好的解决。
据市城管局介绍,为实施“三年三创”目标的顺利完成,从2006年起至2008年的3年里,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市、区财政各半的原则进行财政补助,至2007年底,市、区财政共投入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6,817.195万元。
3年时间里,由市、区财政投资新建了一类公厕318座,改造原有旱厕、二类公厕61座;昆明主城区一、二环及二环内城中村、部分城郊结合部,基本完成了公厕的升级换代;新建公厕及改造公厕的建设,不仅改善了原老旧公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缺位、设备设施老化、腐蚀严重、环境卫生差等问题,更重要的是缓解了昆明市多年来群众入厕难的尴尬状况。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厕的建设,大大减少了公厕的排污,提高了循环水利用的功能,节约了投资,缓解了滇池污染,提升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品位。
目前,我市主城区内公厕无论从布局、质量、档次上基本达到了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公共场所、商场、街道公厕设置标准,为解决群众内急问题提供了硬件保障,为树立服务性政府形象,提升昆明市城市品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公厕的需求也逐渐显现出了需大于量的新问题,加之历史欠账太多,导致环卫基础设施仍然不能适应新昆明建设日益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农村,由于部份办事处、社区、村民小组对提高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认识不足,对公厕的设置和建设持不支持或消极的态度,使各区环卫部门在设施建设选址和建设困难重重。对此,市城管局将针对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的区域,入滇河道两旁、住宅小区周片等地适当增设公厕数量,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协调社会公厕实施对外服务,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今后,市城管局将督促各区环卫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公厕管理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各区要将考核结果与第二年的承包相结合,对两次以上检查不合格又不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取消第二年的承包资格;再就是加强对公厕承包人的监管,对公厕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实施严格的管理,服务质量要与收费价格一致。
市城管局目前已制定了《昆明市环境卫生整治三年(2009-2011年)行动计划》,整治的重点将是三类以下公厕,对于外观不达标的,要清洗、维修、粉刷,公共厕所的管理要达到《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定及作业规范》的要求;并且在三年内计划投资4280万元,新建公厕135座,改造公厕158座。使我市环境卫生行业达到:“环境卫生服务明显优化,市容卫生面貌明显改观的水平”。
投资500万
即可享税收优惠
在我市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免三减半”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免五减半”。由杨萍代表提出的第244号《关于建立招商引资“后服务”机制的建议》由市投资促进局承办,
办理结果归为A类,杨萍代表表示非常满意。
据市投资促进局介绍,今年,围绕招商引资“后服务”机制的建立,市投促局主要抓了对外来投资企业后续服务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部门牵头受理协调的服务管理体制的建立。要求市级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合力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后续服务,市投促局负责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后续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并牵头受理国内市外来昆投资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的后续服务工作,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协调中心窗口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中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等。各县(市)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负责本辖区内外来投资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
同时,提供灵活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社会配套服务,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做强做大。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凡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领域和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都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进入,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在专项资金分配和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科研立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知识产权保护、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财税政策、信贷和保险服务、品牌发展、资格认定、商标认证、证照办理、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非公企业、外来投资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公平待遇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供给上,对非公企业、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实行灵活的政策扶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免三减半”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免五减半”。
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外来投资企业的融资困难,并再次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外来投资企业、纳税人员的落户条件;外来投资企业在生活、生产经营中存在困难的,可用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映。接到企业的投诉或反映问题后,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一周内和外来投资企业取得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答复企业的咨询,并报送办理结果;若一周内无法办结的,要报送办理进展情况。
我市还强化了招商引资“后服务”,“回头看”督查招商引资项目等工作,积极开展千名客商评价昆明软环境活动,先后于2月19日和3月4日开展了“征询外来投资企业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投资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投资者对我市投资环境的客观评价,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市投资促进局还建立了局领导和处室对应联系、服务异地驻昆商会、外地政府驻昆机构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外地驻昆机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市投促局表示,杨萍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的相关建议,将在研究起草2010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中充分吸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218户“零”就业家庭
已有岗位
2009年市“两会”结束后,杨妙福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救助零就业家庭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市劳动保障局办理,承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落实。截止11月底申报的零就业家庭218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确保了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杨妙福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据了解,我市从2007年开始市政府就对"零就业家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市级每半年对县(市)区援助“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纳入社会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截止11月底申报的零就业家庭218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确保了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为确保对“零就业家庭”进行就业援助,劳动部门采取了八大措施,即通过本人向社区申报,符合条件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为该家庭1名成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持证人员的各项现行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让其免费参加劳动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劳动部门将积极协调担保机构、承贷银行和工商、税务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供担保贷款有困难的,通过组织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活动降低反担保门槛,帮助解决所需贷款;同时鼓励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岗位补贴;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即本人缴费的2/3;为每一位“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套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其他劳动保障服务措施,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人员切实得到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为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举办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介绍和培训等就业服务。对不挑不拣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帮助他们落实就业岗位。街道(乡镇)、社区及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帮助其实现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还根据“零就业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要,以简单实用技能培训为主,开设一批时间短、见效快的项目,如物业管理、保安、家政服务、维修电工、保洁绿化、物业水电等工作。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发布各类就业培训信息,并认真组织其参加培训,掌握一门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劳动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面对现实,走出家门,接受挑战。积极创造就业条件,引导“零就业家庭”成员树立劳动者最光荣的理念,参加到求职应聘、提高技能的行列中来,勇敢面对经济困难的考验和就业市场的选择,用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的家园。
17万个占道经营摊点
被取缔
曹志坚代表提出的第265号《昆明微循环道路急需加强管理》的建议,是交由市城管局和公安局办理。市城管局在办理中将严重影响微循环道路畅通的占道经营作为整治重点,截止11月底,已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7.3万余起。
疏堵结合引摊入市
长期以来,我市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微循环道路的畅通。经调查,我市主城区占道经营乱点共有134个、经营户2272户;占道经营夜市摊点乱点60个,经营户584户。市城管局明确了每个乱点的区级和办事处整治工作责任人。此后,整治工作以确定的乱点为重点,采取弹性工作制、定点、定人、定岗值守等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加大对违法占道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
针对占道经营点多面广易反复的特点,为加强检查督促,自2008年6月份开始,严格执行每月3次的“逢9检查”制度,即每月9日、19日、29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级城管、建设、园林、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四区政府、区城管局负责人定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通知限时整改,注重回访监督落实,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由于城市化进程较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现代化发展要求,占道经营的“反复整治反复回潮”就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因此,城管部门认为,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应抓住“疏”和“堵”两个环节,提出“疏堵结合,引摊入市”。2009年3月,市政府确定了先建后搬的原则,确保主城四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在国庆节前全部归行入市。目前,各区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第172期《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归行入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要求,建立了一些过渡性市场,在保证市场覆盖面和容量的基础上,对其它违法占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采取日常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杜绝马路市场的出现。今年1至11月,共说服教育沿街叫卖、摆摊设点行为20余万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73500余起。
微循环停车泊位只减不增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城市交通拥堵情况随之加剧。为进一步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平衡主次干道的交通压力,市政府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支、次道路进行道路微循环改造。
但由于微循环道路大多穿插于城区内建成时间较早的机关、单位及居民住宅小区之间,片区内及周边停车设施严重缺乏,导致静态交通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加之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淡漠,图方便在微循环道路内随意停放机动车,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
为缓解城市静态交通供需矛盾,交警支队按照“先一环、后二环,由内而外,有重点、分步骤”的原则,自2004年起,规范设置和清理整治主城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在整治微循环道路内建立的临时停车泊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取消了部分微循环道路内对通行构成较大影响的临时停车泊位。此外,还积极配合四区政府、城管、卫生等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微循环道路内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停放车辆和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治理。
考虑到部分微循环道路是在原有居民住宅小区自建道路基础上改扩建的实际情况,交警支队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有效规范这部分微循环道路的停车及行车秩序。如董家湾片区内的朝阳路和黎明路,在成为供社会车辆通行的微循环道路前,分别属于昆明锅炉厂及桂华新园和银杏亭小区。由于这些单位和小区在建设初期没有对停车设施进行充分的考虑和规划,导致该片区停车泊位紧缺,部分没有泊位的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考虑该片区的实际情况,辖区交警大队在多次深入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就住户停车问题与业主和小区物管进行协调,提出了住户车辆在白天只能沿朝阳路和黎明路单侧停放,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的夜间,在车流较少时可以双侧停放的方案,得到周边广大住户及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
为降低我市主城区部分道路拥堵的情况,交警支队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挖掘路网潜力,自9月1日起,将石家巷、玉川巷、董家湾路、朝阳路、曙光路、前卫路、和平路、民院路、虹山东路、虹山北路、虹山南路等11条道路由单行调整为复行。
为实现“四创两争”目标,交警支队还开展了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工作,与道路沿线各单位签订《门前守法和规范停车责任书》,积极指导培训各单位停车管理人员规范引导车辆同向停放;积极协调合法停车泊位的规范管理,保证停放车辆均为同向停在划定泊位内;清理车行道上的违法停车,对违法、私自施划的泊位及收费现象进行取缔和清理;对非人行道空地停车,应对停车进行隔离规范,确保停车有序;全面开展规范道路停车整治工作,力求达到道路合法停车有序,杜绝乱停乱放。
市城管、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按照“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持续加大我市城乡管理力度,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制规范、强行入轨,做到城乡管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呈贡新区文化建设
规划正积极推进中
由市人大代表吴翠仙、唐红明在今年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上提出的关于编制呈贡新区文化建设规划、督促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第161、343号建议,呈贡新区已就此编制专门规划,由于文化建设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吻合,目前正积极推进中。
2009年12月10日呈贡新区管委会和呈贡县政府就这两个建议办理情况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会议做了详细汇报。
市人大建议第161号《关于编制<呈贡新区文化建设规划>》的建议由呈贡代表团的吴翠仙代表提出,代表要求请市政府牵头,邀请国内外专家,帮助指导呈贡新区论证,确立新区文化定位和发展方向;并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编制新区文化的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规划,并组织对规划的实施、监督工作;把呈贡新区文化建设当作全省典型示范区、国家西南形象城市来打造;根据规划的定位,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机制,以政府主导文化为前提,大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新区文化建设。
第343号《关于督促落实呈贡新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规划用地的建议》由五华代表团的唐红明代表提出,代表建议市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将呈贡新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预留地在总体规划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落实下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的项目,避免扯皮,把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的权益,把呈贡新区真正建设成为功能完善、主导产业独具特色、经济实力雄厚、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的生态园林城市。
呈贡新区管委会、呈贡县人民政府在收到这两件建议后,多次召开了管委会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建议交由新区(县)文体局、新区(县)建设局具体承办。
就161号和343号建议,新区管委会先后六次召开各类专题会进行研究;组建了工作机构提出工作方案,确定了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县文体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为责任人;进行了文化资源的调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并组织了20位省内知名专家,对呈贡新区文化建设进行专题研讨;拨付十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文化专项规划工作。规划部门于2009年5月组织了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现规划成果编制已完成。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如何确立呈贡新区的文化意识、确定文化定位,打造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城市,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形成《呈贡新区文化建设综合方案》。
呈贡新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落实呈贡新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首先要形成新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规划的方案,经报批后才能进行规划用地等工作。2009年1月至今,新区管委会(县政府)积极组织开展了新区公益性文化专项规划工作。目前,呈贡新区(县)规建局已前后三次对新区公益性文化规划进行了修编,目前呈贡新区规划修编正在进行中,届时将把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一并纳入。
承办单位认为: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文化设施作为物质载体,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经济发展水平。呈贡新区即将成为昆明市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呈贡新区的文化设施必将代表着新昆明的新形象、新品位、新风格。为此,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呈贡新区文化设施建设的定点、选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将呈贡新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年度重点责任目标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及市政府目督办先后于6月、8月两次到呈贡新区督促检查以上两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市文化局、市规划局也积极配合呈贡新区拟定了《昆明市呈贡新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需求方案》,呈贡新区管委会根据方案做好《昆明市呈贡新区文化设施规划》,目前《规划》还正在审批当中。待《规划》审批后,呈贡新区管委会将积极落实规划用地,并按市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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